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现开展“东营港25万吨级原油进口泊位及配套工程变更补充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营港25万吨级原油进口泊位及配套工程
项目位置:本工程单点泊位位于渤海中部海域,海底管道部分位于山东省东营市。
项目概况:拟建两个25万吨级原油单点系泊泊位(单点F、单点G)以及配套的增压平台和海底管道,配套建设海底管道总长度约62.4km(由于法定海岸线修测,原登陆点由神仙沟南岸调整为穿堤点,减少原滩涂段路由长度3.9km),穿堤登陆点至单点泊位的海底管道路由未变化。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为3493万吨。25万吨级油船原油将通过单点系泊装置、海底管汇、海底管道输送至增压平台,由外输泵增压后,通过海底管道输送至陆地中转油库进行储存。
本次调整变更内容主要包括:单点系泊泊位施工方式变化(无需进行疏浚)、海底管道施工方式变化(设计埋深、登陆点和交越段施工方案变化)、工程溢油应急物资配备及调用方案进行调整。工程建设内容、增压平台位置和主体结构、海底输油管道路由、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等均不发生变化。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sWUjmMo0aoNtMSLWH5LxQ
提取码: pdtt
建设单位提供纸质报告供公众查阅,如需查阅请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七)、(八)项。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公示期限内请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以下联系人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必须注明其依据及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民达物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东营市开发区府前大街和东四路交叉口
联系人:董经理 电话:15075581313
邮箱:329683030@qq.com
(八)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三平环保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南小街6号楼405室
联系人:于工 电话:18611092571
邮箱:2200827342@qq.com
山东民达物流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