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山东民达物流有限公司作为东营港25万吨级原油进口泊位及配套工程变更补充环境影响评价的责任主体,开展了本项目的公众参与工作。
在环评初期阶段,我公司于2023年7月3日通过网络公示的形式公开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我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9日通过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公告的方式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在将本项目环评报告书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前,我公司对公众意见进行了整理,按照有关要求编制完成了《东营港25万吨级原油进口泊位及配套工程变更补充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并按照要求对该项目公参说明和环评报告书进行全文公示,详见附件下载链接。
附件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WuNgOhzdziiDcFykauybQ
提取码: amsi
附件1:《东营港25万吨级原油进口泊位及配套工程变更补充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附件2:《东营港25万吨级原油进口泊位及配套工程变更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
山东民达物流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